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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宿舍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4-04-03浏览次数:238

员工宿舍管理制度

为维护员工宿舍良好的公共秩序,创造一个环境清洁、整齐、公用设施完好的生活环境,使广大员工能得到充分休息,从而提高工作效率,保障员工住宿安全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中心住宿管理设1名宿舍管理员,管理员负责宿舍楼内的走廊、楼梯、卫生间、水池及宿舍内的卫生保洁及所有住宿者的管理工作。

住宿要求:

一、员工到中心申请住宿,分到床位后,均不得擅自调换、移动或侵占他人利益。不在宿舍居住达1个月以上的,宿舍管理员有权将其床位收回。

二、凡在中心宿舍居住的员工,必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,服从管理人员管理,不得顶撞谩骂、无理取闹。

三、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倒饭菜和污水,违者将严肃处理。

四、要做到随手关水、电的良好习惯,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造成的跑、冒、滴、漏和随意浪费。用电时间:夏季早6:00关灯,晚19:00开灯;冬季早7:00关灯,晚18:00开灯,违者每次罚款50元。

五、各宿舍内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做到物品合理摆放。被褥干净叠放整齐,保持室内通风,防止疾病漫延。

六、宿舍内门窗、玻璃等物品如有损坏,须照价赔偿,尽快修复。

七、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进行烧煮、烹饪,不准用热得快、电炉、电暖器等耗电电器,违者罚款100―500元。

八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、违禁及易燃物品,禁止饲养宠物,违者将予严惩。

九、员工离职时,应于离职的同时迁出宿舍,并在退出宿舍前1天,通知中心管理人员,进行门钥匙和床位移交,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