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便于食堂的管理,规范员工的行为,树立良好的职工形象,努力为师生服务,特制订以下制度:
一、认真执行《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相关规定》 。严格考勤制度,不许弄虚作假。
二、管理人员、各层经理及负责人,需提前5 分钟着工作服、佩戴胸牌到岗按指纹签到。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,不迟到,不早退,中途不擅自离岗。如不签到,一次罚款20 元,月底从工资中扣除。
三、有事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假条进行请假(请假需管理室签字)上报中心领导同意并签字才能有效,不能事后补假条,如遇突发事情,事先无法请假的,可打电话请假,事后必须补办假条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如中心查岗不在岗、没有请假离岗的罚款20 元。迟到、早退一次罚款10 元(中心查出每次罚款50 元),超过30 分钟,以旷工一天论处,扣发当日工资,并加罚款50 元。在经营高峰期间不得休假(特殊情况除外)。
注:上班时间 早上: 08 : 00 --15 : 00
下午: 13 : 00 --19 : 00
四、值班人员按正常值班时间签到。